,bxx66首字母+66点,bxx66!
听汪瑞妮这么说,苏哲淡淡地道:“既然你觉得我跟我女朋友挺配的,那还啰嗦什么呢?不会是看上我了吧?那可千万别,毕竟你自己说的,好女人不愿意要我这样的男人,你总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承认自己不是好女人吧?”
汪瑞妮气笑了,道:“搞笑!你还真是脸大如盆,真自恋,你是个什么东西,也值得我喜欢!”
“这样不就结了,那你赶紧走啊,非要拉住我说话干什么?”苏哲不耐烦地道。
这女人总是这样,一边看不起自己;一边看他长的好看,又垂涎他,想跟他在一起,看的人恶心。
还双标,一边嫌弃他拜金,一边又嫌弃他不给她买东西,你不拜金你别贪别人的东西啊。
汪瑞妮还是苏哲刚来京城读书没多久的时候认识的。
苏哲打小就是个有主意的人,所以他这当掘金男的想法,可不是最近才冒出来的,而是早就有了。
努力考上京城的一流大学后,一开始苏哲虽然功利,但也曾想着靠自己努力赚钱的。
但在兼职努力挣钱,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之后,他的想法就有了很大的改变。
他发现,无论自己怎么努力,赚的钱还不及人家有钱人吃一餐饭买一件衣服的钱。
也许将来他能够通过努力,成为富一代,但那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了,而他,不想等那么久。
刚好在一次酒吧的兼职时,有不少富婆垂涎他的长相,让他想着,反正好看也是资本,何不拿这个换第一桶金。
——其实依苏哲的长相,要是进娱乐圈肯定能赚钱,但苏哲不想成为公众人物,因为他不喜欢一点隐私都没有,所以就算有星探找过他,他也没动过往娱乐圈混的想法。
有了这个想法后,苏哲便开始物色对象。
这第一个对象便是汪瑞妮,他在酒吧兼职时认识的。
但几次接触后,他就对她没了兴趣,原因很简单,因为汪瑞妮虽然有钱,但十分抠门,光抠门就罢了,还要他给她买东西,光买东西就罢了,竟然还瞧不起出身乡下的自己!这是想空手套白狼,然后还瞧不起白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