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当第二首音乐响起时,秦洛只得学着其它的绅士对着闻人牧月伸出了手。
闻人牧月没有故作矜持和犹豫,很自然的把手放在秦洛的手心,然后两人手牵着手走入舞池中心,并且主动伸手搭上了秦洛的肩膀。
这是全场最怪异的一对组合。
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看起来像是一个老学究。而且动作生疏古怪,像是万年古墓里爬起来的僵尸在跳舞。
另外一个也没穿礼服,白色的衬衣和黑色的小西装外套把她衬托的飘逸妖艳。这是一种揉合了男性和女性共通的美,刚柔并济,华丽性感。
这也是全场最瞩目的一对组合。
因为女伴是闻人牧月,因为这是闻人牧月的第一次处女秀。
以前,闻人牧月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舞。也没有人见识过闻人牧月的舞姿。
甚至有很多人怀疑闻人牧月根本就不会跳舞,或者说以她的性格是不屑于学习这些东西的。虽然做为一名名媛不会跳舞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就是有人这么认为。
但是,今天他们才知道,原来她不是不会跳,她只是拒绝和别人跳。
她的舞姿是那么优雅那么高贵,即便她在和人跳舞时也是不苟言笑的。脸上没有愉悦或者痛苦的表情,只是专注认真的做着这一件事情。就像她平时工作时一样的表情。
眼神坚定,步伐轻盈,女王气势笼罩全场。
秦洛引人瞩目的原因不是他笨拙的舞步,也不是他古怪的衣服——而是,他是全场唯一一个和两任燕京第一美人跳舞的男人啊。
智公子秦纵横没有这样的艳遇,狂人白破局没有这样的机会,连太子皇千重都没有这样的待遇——只有他,刚刚搂完上一任燕京第一美女洛莘,转眼间就把现任的燕京第一美女和或许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小富婆闻人牧月给牵了出来。
货比货得扔,人会比会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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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莘回到休息室的时候,皇千重正站在玻璃慕墙前看着外面一对对翩翩起舞的宾客。郑存景站在他的身后,脸上的表情算不得好看。显然,因为秦洛栽赃的事情他受到太子的训斥。
看到洛莘进来,郑存景和她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便轻声离开。
洛莘走到皇千重的身边,和他一起注视着外面轻歌曼舞的世界。
两人都没有说话的兴致,和外面的热闹喧哗相比,这个小空间静谧的可怕。
良久,洛莘开口说话打破了平静。
“做为主人。你应该出去请一位淑女跳支舞。无论是请谁跳都好。这是礼节。”洛莘说道。
“就像你邀请秦洛一样?随便邀请一个人?”皇千重讥笑着说道。显然,他在屋子里看到秦洛和他的母亲跳舞的事情。
“至少在今天我不想和你吵架。”洛莘说道。
“我会出去的。”皇千重知道她生气了,也没有再去挑拨她怒气的意思,说道。“但不是现在。”
“你的眼神三分钟没有转动过了。”洛莘的视线也注视着皇千重追逐的方向,说道。
“我没想过要去看别人。”
“我不希望你邀请的人是她。”洛莘劝道。她有些无奈。她的观点总是和儿子的观点是相反的。她认为可以做的,他不做。她认为不能做的,他非做不可。所以,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以辩论开始,以吵架结束。当然,她偶尔也会扬起巴掌。
“如果不是她,我就不跳。”皇千重眯着眼睛笑道。“我不是舞男。我没有去陪伴别人跳舞的爱好。”
“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吗?闻人牧月早已经心有所属。她喜欢的就是把她搂在怀里的这个男人。”洛莘强压着怒气劝慰。“以前,你什么时候见过闻人牧月主动陪男人跳过舞?她什么时候和人搂抱过牵手过?她不明白自己的感情,但是我们知道。他也知道——他只是装傻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不同的人,为你做同一件事,你会感到天壤之别。因为我们在意的,往往不是人做的事,而只是做事的人。
当你有这样的在乎时,你恋爱了。
“那又怎么样?”皇千重反问道。“当年你最先喜欢的也不是我父亲,最后你还不是一样嫁给他了?”
皇千重自信满满的说道:“我父亲能够娶到燕京第一美人。我也同样可以。”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
“你干什么?”洛莘追问。
“请她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