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晚上的七点五十分,唐重站在了外滩锦绣的门口,看着这位于黄浦江尾端极具风情的建筑恍神。
这是摊牌?还是约会?
无论如何,唐重都没有拒绝的理由。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她把这个号码发在了唐心的手机上。
以前,她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的年轻侍者走了出来,看着站在门口的唐重,上前问道:“你好,请问你是唐重先生吗?”
唐重看了一眼侍者,点头说道:“是我。”
“苏小姐让我引你进去。”侍者笑着说道。
“谢谢。”唐重说道,跟在侍者的身后向公馆的里间走过去。
公馆里面布置的富丽堂皇,每一样点缀都堪称艺术。
身处其中,仿佛置身于明珠当年的灯火辉煌十里洋场。
在侍者的带领下,唐重在一个靠近窗户可以欣赏外面湍流江水的位置看到了正在吃西餐的苏山。
明晃晃的刀叉在她手里有了一种独特的美感,动作轻快无声,用叉子挑起切成细条状的肉块往嘴里送。吃肉的时候小嘴微张,嫣红的樱唇微翘,让人赏心悦目。然后脸颊微动,细嚼慢咽的仔细品味着。
看到唐重在他对面坐下,她仰脸微笑,说道:“我喜欢吃肉。你呢?”
“我也喜欢。”唐重说道。“不吃肉,毋宁死。”
“真好。”苏山说道。“这里面的牛排一绝。”
“那我也要一份牛排。”唐重转身对送过来餐牌的侍者说道。他指了指苏山面前的盘子,说道:“和她的一模一样。”
“好的。请稍等。”侍者说道。“先生,请问您的牛排是几成熟呢?”
“完全和她的一样。”唐重又补充了一句。
“好的。请稍等。”侍者记下唐重的需求,然后快速的离开。
唐重看着把吃饭当成艺术表演的苏山,笑着说道:“为什么请我吃饭?”
“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做事情。”苏山说道。“我们可以愧见很多人,却不能有一丁点儿亏欠自己的胃。”
“言之有理。”唐重说道。然后不问,细细欣赏着苏山吃饭时的美态。
有人云: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
又有人云: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
唐重想,一个女人倘若美到这种境地,即便只是一个花瓶,也让无数男人心甘情愿的为她争的你骂我娘我吐口水撒泼撕咬头破血流。
显然,她并不甘心做一个花瓶。
她不慌张,不羞涩。唐重就这么眼睛直直地盯着她看,她也完全没有任何的异样。
切肉、叉肉、咀嚼。保持着一种流畅的固定的节奏,不快不慢,温润如春水。
苏山。
她的家人希望她拥有山一样的重量?
“这儿原本是明珠一个姓杜的流氓头头的公馆,后来国家解放了,流氓头头跑路了。因为这儿之前的主人是个流氓,反而幸免于难没有被没收成为某个权贵的府邸。一个有眼光的商人买了下来,把它改造成现在的锦绣。”苏山细声说道。不看唐重的眼睛,只盯着盘子里的牛排切割,倒像是在自言自语。
唐重突然间对她生出了敬意。
一个连面对吃饭这种事情都这么认真的女孩子,有什么理由不能够成功?
他想起了大胡子。
大胡子也是这样的人。吃饭的时候专心致志,好像这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事情。
当然,大胡子是狼吞虎咽,就像是有人在跟他抢。他吃不出苏山这样的姿态。
可是,他们的态度是一致的。
唐重问大胡子为什么这样做,大胡子的回答只有三个字:我怕饿。
唐重的牛排送上来了,他拿起刀叉进行分割。动作不及苏山那么熟练,也不及她那么优美,却也不会像电视电影里面演的那样男主角或者女主角把肉给挑飞出去。
这个时候,苏山已经放下手里的刀叉,擦拭了嘴巴后,开始享用餐后的柠檬水。
她不说话,安静的看着唐重进食。
一直到唐重把牛排吃完,又吃了两份牛角包后,才出声说道:“副会长。你有没有意见?”
“我还是在你下面?”唐重笑着问道。
“我喜欢在上面。”苏山回答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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