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修玛下意识要抬手,结果本来不疼的肚子阵痛了一下。但这点疼痛她早已习惯,连嘴都没有咧,只是压低了眉头。
接着站起来。
“别急着起来啊!”
伍六七想去扶,却见修玛已将魔力集中在双手。阴暗的树林里出现了浅浅的蓝光。
吓得伍六七往后一蹦,落在大石头上。
然而那光芒实在过于松散,无法聚集成型。随着修玛一声叹息便散尽。
“嘁,不行啊……”
她只能靠着树,再次坐下,捂着肚子。
伤口没有想象的那么疼,血也很好地止住了。应该是伍六七又用了金创药吧。
不过这只是治疗了皮肉伤而已。由于几天内连续遭到重创,修玛现在感觉到魔力回路出了问题。全身上下到处都有绷紧的感觉,就像回路已经闭合了似的。
这大概可以叫做内伤。无法用药物进行物理修复,必须用魔术手段。否则就只能慢慢等待自愈了。
她再看向手环。不出意料,银色的表面出现了许多黑色,怎么按都没有反应。
看来受内伤的不只是自己。
“那个老不死的……”
修玛咒骂着,拧了两下手环,把它卸下来。本想就这样扔得远远的,发泄怨气。
不过举起的手还是放下,又把手环戴回去。
“对对对,乱发脾气解决不了问题啊。”
伍六七笑眯眯地说着,又试着把一条腿从石头上放下。修玛瞪了一眼,他又连忙缩回去。
像只小猫。
“那个,以和为贵,不要发火啊。”
“不用你提醒。”
修玛不耐烦地答着话。再次靠住树根,望着天。
“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伍六七也左顾右盼。
“我不知道。”
修玛又瞪起眼睛。
“什么?不是你把我带过来的吗?”
“是,但也可以说不是……”
“给我说清楚。”
“唔,这怎么形容呢……”
伍六七挠着他那已经恢复成三绺鸡毛头发。
“……应该是另一个我把你带来的。”
这回轮到修玛挠头了。
“另一个?你这家伙有双重人格?”
“好像是,也可能不是。”
“给我说清楚。”
“呃,这个真说不清楚。不过现在就算弄清了也于事无补,还是别想那么多了吧,嘿嘿。”
嘿你个头啊,修玛厌恶地扭过头。
情况糟糕透顶。失去联系,又不知道这是哪里,身边只有一个古怪又弱小的assassin。
嗯?等等。
她又看向伍六七。伍六七正小心地从石头上下来。
“你怎么把我带过来的?告诉我城墙上发生了什么事。”
“没问题,这个我还算清楚。”
伍六七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
“我赶到的时候,那个老头刚把你打晕。我虽然出手帮你们,不过好像也被打晕了。回过神来就在这里了。”
“这……”
修玛呆望着伍六七足足一分钟。想着该说些吐槽或是讽刺的话。但是脑子太乱,最后放弃了。
这状况简直没法用语言形容。她的拳头在额头上捶了两下。
“也就是说,后面是你另外那个人格干的好事,是吧?”
伍六七傻乎乎地笑着。
“嘿嘿嘿,不好意思呀。”
“所以你为何要来帮我们?就因为你说想对这些事负责?”
“是啊,我能做到的也就是这些了。”
“结果不也是没用。”
“呃,是我力有不逮……”
咕——
正聊着,忽然伍六七听到这么一声。望向修玛,却见修玛侧过脸去。
伍六七秒懂,一拍手。
“你饿了?我还以为你是从者呢。”
“我身为从者也会饿肚子真是对不起了啊。”修玛厌恶地说。
“不是不是,没有笑话你的意思。这样,你稍等一下,我去去就回。”
说完,伍六七一跃便上了树。踩着树枝,在树木间跳跃着远去。
这身手果然和那天一样灵巧,修玛想。
她后来听达·芬奇说过,在中国古代,有一种名为“轻功”的体术,几乎是习武之人的必修课。熟练者能做到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像这样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也易如反掌。
虽然从者单凭身体能力就能实现高跳和远跳,但掌握轻功的人能做到更多。诸如东方不败那样垂直上墙也是轻功的一种。
要是能学会这个……不,不对。
修玛很快否定了自己。就像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魔术基盘一样,体术的派系也各自不同,难以互通。她本能地意识到这不是自己能适应的能力,还是不要硬来。
大约半个小时后。
“我回来啦。”
树后走出伍六七,还扛着一头死鹿,扔在地上。他又去附近找来许多断枝杂草,堆在旁边。
冲修玛一笑。
“就用这个对付一下吧。”
修玛没回答。从指尖燃起一点火焰抛出去,点起火堆,算是同意。
伍六七挑好地方切下两块,还细心地留下能用手拿着的骨头部分,在火边烤起来。
边烤边问。
“你们除了那个手环,没有其他联系方式了吗?”
修玛抱腿坐着。
“没有。”
“那紧急集合地点之类的?”
“也没有。”
“呃,也就是说根本没法确定你的同伴会去哪里啊。”
说完这话,伍六七注意到修玛正盯着他,好像带着点不可思议的神色。
他摸了摸脸,又看看周围。
“我,怎么了吗?”
“没事。”
修玛随口说着,目光下移。
伍六七好像明白了,连忙说道。
“放心,他们一定还活着。我能把你带出来,就说明那个老头肯定被打伤了。”
“废话,我当然知道。”
“抱歉抱歉。来,尝尝吧。”
伍六七把烤好的肉递给修玛。修玛接过来就咬上一大口。
她是真的饿了。人在伤口愈合后胃口就会变得非常好。味道就不提了,反正不至于饿得难受就行。
或许是几口肉下肚,身体暖起来的缘故吧。修玛终于想到了一件事。
“说起来,立香他们提到新野有一伙山贼,还考虑过怎么收编来着。”
伍六七把一个葫芦放在修玛身边,那里装满了他去河边打的水。
“哦哦,这么说那山贼里有从者?”
“好像是。当时我们打算留在下邳,就没考虑山贼的事。现在这个时候,我觉得他们有可能以山贼为目标。”
“你打算去那边看看?”
“废话。就算不知道具体地点,只要知道大概方向,边走边问就是。”
“那样的话,我也跟你一起去吧?”
“你?”
伍六七竖起大拇指,摆出一个自认为很帅的pose。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反正我也无处可去。放心,我很习惯在外面走个十几天的。”
“哼,随你便吧。”
修玛不再言语,低头只管啃着肉骨头。
怎么说呢,她也觉得自己态度不对劲。最起码伍六七救了她一命,还疗了伤,实在不该这个态度。
你说修玛就是这种性格?胡说。她在迦勒底这么长时间,也学了许多为人处世的方法,也懂得知恩图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但现在的她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烦躁。
为什么会烦躁?分头行动又不是第一次,怎么会这样安静不下来?
当手里的肉变成骨头时,她大概明白了一点原因。
这次和过去还是不一样,因为意外而分开,未来的情况完全无法预料。或许半路上会遭到袭击,然后再也见不到他们。
见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