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大叔,我们可以过去看了。”
看他那么不在意这个小孩子叫他们大叔,他们只是对这个马上就要被咬破了皮的野兽感兴趣。
在这头野兽的脖子上面,有一根长毛从嵴椎那个位置直接插过去,卡在了它比较灵活的脖颈的位置。
这也是这种野兽能够一一枪就致死的原因,它的脖子有一些像是长颈鹿一样的长度对于一头大头和大身子的野兽来说,这个脖子的长度有夸张了。
麦凡爬上了这头野兽的后背,将自己丢出去的长毛费了挺大的力气才从这个野兽尸体的脖子上拔了出来。
在他观察之后发现这种。野兽的脖子还跟长颈鹿的不同,它是可以灵活转动的,如同蛇一样的骨骼结构。
若不是他扎的那根儿骨节正好。身体和脖子的中枢地段,否则,扎到任何一个部位可能都没有办法直接让这头野兽倒下。
让麦凡还觉得有意思的是这种野兽的体型。
昨天在这个部落前门进行争斗的那些巨大的群体不同,这种野兽的体型比那些群体最少要小个三倍到四倍的量。
但是他们对于普通人来说却足够的巨大,大概就像是大象上面再多上一层的个头。
这种体型正好能在这种高灌木丛当中进行自我遮蔽。
同时,他们也还能依仗体型的优势,在这里称王称霸的进行狩猎。
这是一个与环境以及自身猎物融合的非常好的猎食群落。
如果他们繁殖能力也具有一定的强悍性的话成为这里的霸主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所以昨天张老说这种猎物还是很难捕猎的情况,基本上是真话。
从昨天他们成群结队的出现的情况来推算,人类的狩猎群体在与对方碰上的时候,其实并不占任何的优势。
狩猎的环境里基本上是没有像是今天这帮大规模的收获的情况。
麦凡再估算了一下他们昨天一晚上干掉的这七八头野兽,基本上是他碰到的那个族群数量的小一半了。
在经过了这次狩猎后,这个部落说不定在下次遭遇的时候,就有将全部歼灭的想法了。
不管怎么说,这些原始族群的衰落对于居住在这里的人来说却是绝对的利好消息。
麦凡听昨天那个小姑娘的描述,这里的人去红森林的另外一边进行植物耕种的时候是需要部落中大部分的战士从旁保护的。
把他们需要防护的野兽的种类之一,估计就是这些极其危险的巨大的食肉动物了。
由于这一部分食肉巨兽的死亡会减轻不少他们的防御压力。
那自己在部落之中受到非常好的礼遇,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麦凡将长矛拔出来了之后继续观测,这个时候,他发现了这个巨兽的腹部最柔软的地方,实际上已经被刚才那群小老鼠给咬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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