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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只能创造生物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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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仅仅依靠这种简单的情况,就将这种法则的力量定义为比修改现实的能力更加强大的法则之力,自然是不太严谨的。

事实上,这种法则之力,创造事物的时候,还是有一个比较大的“缺陷”的。

那就是不能像凭空创造任何事物的修改现实能力那样,创造出任何没有生命迹象的死物。

也就是说,使用这种法则的力量,所创造出来的,都是真正具有生命和意识的生物!

虽然,这好似是一种“缺陷”,但是仔细想想,却好似并非真正的缺陷。

总之,这种特殊的限制,让李越感到有种不太容易理解。

因为在这种法则创造事物的整体上,好似并没有任何限制。

他完全可以运用这种法则之力,凭空创造出一些类似桌子、汽车、甚至是外星飞船等等一些可以被定义成“死物”的事物。

但是,只要是运用这种法则创造出的事物,就必须是蕴含生命和智慧的生物。

比如你用这种法则创造出一个看起来十分普通的桌子,从外形上,几乎和正常的桌子没有任何区别。

但是,随后你就会发现,这张桌子之中竟然拥有生命的存在,甚至可以开口和你交流。

而如果你运用这种法则,创造出一辆普通的汽车。

那么可能你最终得到的,是一辆来自赛博坦星的“汽车人”!

当然,这是李越想到的一种有些恶趣味的情况。

但是真实的情况,其实也并不比这种情况让人感到容易理解。

你的确会得到一个具有智慧和生命的汽车,至于这辆汽车是否能够像电影中的“变形金刚”那样变身成一个机器人,却要看你在创造这种特殊事物之时,运用这种特殊的法则之力,为其赋予了什么样的能力了。

可以这么说,如果你在运用这种法则之力,创造这辆汽车的时候,内心想的正是按照电影中的“变形金刚”来创造。

那么你得到的,就的确是一辆真正的“变形金刚”。

这种法则的力量,可以按照你的想法,赋予被创造出来的生物各种特殊能力。

原则上来说,你可以为你创造出的新生物,赋予任何能力。

你甚至可以创造出一种刚刚诞生,就掌握着宇宙法则能力的强大生物。

你也可以创造出,只存在于人们想象之中任何奇特生物!

比如在李越原本生活的地球上,有很多人都相信真实存在的,以光为力量源泉的“奥特曼”!

甚至是某些电影中才能出现的巨大怪兽,李越曾经在另一个宇宙中见到的“哥斯拉”,和还有没有真正见到的怪兽“金刚”!

更不可思议的情况是,你甚至可以真正的创造出,整个身体都是由金属结构制造而成的机械哥斯拉!

更有甚者,你即便是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创造出一种“金刚”和“哥斯拉”结合之后的新生物。

你完全可以将其称为“金刚哥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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